上下班时间受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时间受伤不一定算工伤,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劳动者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时间需要劳动者在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而用人单位需要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上下班时间

 

一、上下班时间受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时间受伤不一定算工伤。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了伤害,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时才能认定为工伤。具体地来看,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要被认定为工伤,就必须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伤害,而且该伤害应当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伤害。法律快车提醒您,一般性地受到他人故意伤害的情形,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员工上班途中受伤在认定是否是工伤时,需要具体分析。

二、工伤认定的时间

用人单位在1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1年之内提出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程序怎么走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陈书”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