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的。退休人员在退休后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将不受《劳动法》的保护而归《民法典》中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合同的规定进行调整。
一、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的。退休人员退休后是无法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事项的,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二、聘用退休人员有什么风险
聘用退休人员有突发疾病和在工作中受伤的几率比较大的风险。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返聘期间,跟用人单位建立的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在此情形下,是劳务关系,不存在工伤,单位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而且公司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劳务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雇工在雇佣活动中受伤的,单位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聘用退休人员工资个税怎么算
聘用退休人员工资个税的计算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的方法是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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