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缓刑考验期(关于缓刑的概念定义)


如何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

缓刑,作为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可以让当事人在监狱外相对自由地服刑。缓刑考验期短则几个月,长则可以达到四五年。只有顺利通过缓刑考验期,才能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否则还得进监狱继续服刑。笔者在裁判文书网上检索撤销缓刑的裁定书,仅最近三年,就有7000多份。因此,缓刑不代表不执行,当事人违反缓刑考验期的有关规定,仍需要收监执行。那么如何顺利地度过缓刑考验期?本文将给出一个指引。

一、缓刑第一步,及时报到。

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适用缓刑的罪犯应当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由区县一级的司法局负责。所以当事人被宣告适用缓刑,在判决生效后,应当及时到社区矫正执行地司法局报到。根据《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实践中,确实有当事人未能及时报到而被撤销缓刑收监的。所以,要想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第一步就是要按时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二、何种情况下会被撤销缓刑?

根据《刑法》规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所以问题来了,考验期内的监督管理规定有哪些?刑法规定过于笼统。而对应的《社区矫正法》也没有详细规定,只是说符合刑法规定情形的,应当由法院撤销缓刑。目前,规定较为详细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一)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四)受到社区矫正机构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

归纳一下,主要就是违反禁令、脱离监管、违法犯罪,不服监管等。实践中,一些常见的违法行为,如赌博、嫖娼、酒驾、打架斗殴等都有可能是被撤销缓刑的理由。所以,缓刑考验期内,当事人还要要遵纪守法,做个守法公民。

三、缓刑考验期间因故外出怎么办?

首先需要明确,缓刑考验期内是不得随意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里市是指直辖市的城市市区、设区的市的城市市区和县级市的辖区。在设区的同一市内跨区活动的,不属于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举个例子:当事人是在杭州市西湖区实行社区矫正,其活动范围是杭州市市区,他可以在上城区拱墅区逛街购物,但是不能擅自去千岛湖避暑纳凉。

法律规定是严格的,但同时也是有温度的。缓刑考验期内当事人不是绝对地无法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如就医、就学、参与诉讼、处理家庭或者工作重要事务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批准还是允许外出的。

还有一种情形,如当事人家住绍兴,工作在杭州,需要经常性往返的,法律也是允许的。《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也明确规定,确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社区矫正机构批准。

四、缓刑考验期内,能否更换社区矫正执行地?

社区矫正执行地一般是选择当事人的居住地。但是如果考验期较长,期间因工作、家庭等原因变更居住地的,则需要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该种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先向原执行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原社区矫正机构向新执行地机构进行征求意见,新执行地机构同意后方可变更。

五、缓刑考验期内,能够申请减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缓刑原则上不适用减刑,但是有例外情形,那就是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申请减刑,不但可以减去原宣判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期,同时还应当缩减考验期。

六、缓刑考验期内,如果当事人权利受到侵害怎么办?

当事人在缓刑考验期内,虽然是“服刑期间”,但是有关合法权益仍然受到法律保护。执行地的人民检察院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机关。如果当事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合法权利没有得到保障,可以申请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七、有谁来撤销缓刑?

如果当事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需要撤销缓刑的,并不是由社区矫正执行机构直接作出,而是需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建议。一般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如果原审人民法院与执行地同级社区矫正机构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以向执行地人民法院提出建议。

当然,当事人在法院裁定前,有权进行自我申辩或委托律师进行申辩。

结语:

缓刑本来之不易,当事人需且行且珍惜,不违法不违规,方可顺利度过考验期,否则等待自己的仍是那一堵高墙和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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